重要!记牢这些防疫要求!
众
志
成
城
同心抗疫
01
株洲市公安局
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
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依法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,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,10月30日,株洲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,通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,妨碍疫情防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,构成违法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一、未按规定报备。
二、违规售药、接诊。
三、拒不落实防疫措施。
四、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。
五、不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、健康监测措施。
六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
七、伪造、变造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、行程码。
八、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。
九、核酸检测机构未尽责任。
十、其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。
02
株洲市关于强化开展
“全员规范佩戴口罩、扫场所码行动”的通告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,省内多地市发生聚集性疫情,株洲市面临的疫情防控风险急剧增加。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强化开展“全员规范佩戴口罩、扫场所码行动”。
凡在株洲市辖区内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出差、旅行、探亲、访友等所有人员均需参加“全员规范佩戴口罩、扫场所码行动"。
即日起,所有离家外出、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人员,必须全员、全时段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落实场所“逢进必扫”场所码。
(来源株洲市公安局、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)
03
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
因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严峻,多地多次出现新发病例。为切实构建学校疫情防控安全屏障,依据国家、省、市卫健委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,并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1、学校采取半封闭式管理,人员外出严格执行登记、报备审批程序;正常上课期间外出实行请假制度;非必要不出市、不出省,如确有需要,报备流程如下:
教师报备流程:先报部门负责人,再报组织人事处,经校长、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。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非风险区返株须经三天两检为阴性后方可回校上班;风险区返株须经七天三检为阴性后方可回校上班。
学生报备流程:先报辅导员、班主任,经学院审批同意,再报学工处备查后方可出行。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非风险区返校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,在学校临时隔离点隔离并经三天两检为阴性后方可正常上课作息;风险区返校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,在学校临时隔离点隔离并经七天三检为阴性后方可正常上课作息。
2、严把入校关,所有入校人员须扫场所码,并严格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、核酸检测证明等。
3、落实学校周末双休外出人员排查工作,有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(包括家属)的人员,须第一时间上报;如周末有出市情况的,最晚于星期四下午之前向学工处报告。
4、健康码绑定的电话号码必须是本人当前使用号码;如有绑定家人电话号码的,请尽快解绑并更换为当前号码,以免造成延误。
5、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;严格落实好每日晨午检制度。
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2年10月31日
预防疫情 丨从我做起 丨 科学防疫 丨 人人有责
END
往期回顾
来源|学工处
编辑|谢文利
审核|宣传统战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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